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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物復制
復制文物使用的機器
文物保護實驗室承擔本館和對外文物的手工和數字技術復制工作,可向全軍各軍史館及社會各博物館、紀念館提供文物復制服務。目前,本室可進行手槍、步槍、機槍、沖鋒槍等武器裝備類文物的復制;紙類文物中的題詞、書法、手跡等類的手工復制;油畫、國畫類及部分絹本類文物的數字技術高仿復制;部分紙類文物的手工和印刷復制等。 按照本館文物管理工作規定,對外文物復制除履行相關級別文物的報批手續外,將收取藏品資料費、復制材料費、制作費等費用並簽訂藏品委托復制合同書,合同書簽訂後將收取整個復制費用的50%作為啟動和前期復制資金,復制工作完成後,收取全部費用並交付復制品。
文物復制者在工作中(1)
文物復制者在工作中(2) 圖片查詢 我館圖片資料向軍內外各單位開放,提供圖片資料的洗印、翻拍、制作等服務,按照規定收取相關費用。查詢圖片資料須持單位介紹信,個人不予接待。 外單位要求復制本館文物和查詢圖片資料,應持單位介紹信到我館文物處辦公室辦理相關手續。聯系電話︰010--66866148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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